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

蔡小煒律師 - 何謂“不誠實地”

 (1) 任何人如 -
(a) 相信他在法律上有權利代表其本人或第三者剝奪另一人的財產;或
(b)
相信另一人假若知道某項挪佔行為及其有關情況後會同意他如此辦;或
(c) (
除了他是以受託人或遺產代理人身分獲得財產外)相信採取合理的步驟亦不能找到擁有該財產的人,

則該人挪佔屬於該另一人的財產,不得被視為不誠實。
(2) 任何人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,即使他願意就該財產支付代價,亦可以是不誠實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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