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

蔡小煒律師 - 離婚協議書等同契約

離婚協議書等同契約,只要不違反民法第七十一條之強制禁止規定或民
法第七十二條之公序良俗規定,簽章下去,代表認同了契約中的條件,將來
如遇到問題,想要平反會非常困難,因此,擬定離婚協議書的條件馬虎不得,
對於各條件的細項必須詳細記載,想得越多寫得越細,將來遇到的問題越少。
  目前業界上有專門的離婚見證人、律師、代書等,他們可為雙方當事人協
調離婚事宜,並針對協議書上的細項部分提出更有保障的修正,如果擔心自己
擬定協議書,可能會漏掉哪些個人權益,職業見證人是可以撇除這些困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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